“成都27岁女子门口被杀案”今天开庭审理。观察
发表时间:2025年11月22日浏览量:
“成都27岁女子门口被杀案”今天开庭审理。观察人士:凶手辩称是自卫,并不断自我鼓励。
集木讯记者 邓波 11月20日,备受关注的“成都27岁女子杀人案”一审将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据集目新闻此前报道,2024年6月9日,家住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社区的27岁女子王某亚在自家门口被同小区35岁女子梁某某持刀杀害。起诉书显示,2024年6月9日13时左右,梁某某持刀无故敲门,在社区闹事。当到达9号楼1单元3楼305室时,该房间的住户受害人王莫亚发现情况异常,立即通知警方。社区物管通过其母亲王某安排了保安人员到场。当社区保安黄莫干来到现场劝说梁某某离开时,王莫亚打开门询问梁某某。其间,梁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在王某某的头部、面部、胸部等部位连续砍刺10刀。王某某用门厅放置的陶瓷饰品多次击打梁某某头部。保安黄某门见状,上前阻止,但无济于事。王某门受伤倒地。随后,黄某某拨打120、110报警。 120现场救援无效,王某门不幸身亡。经认定,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,其违法行为被评定负部分刑事责任。成都市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梁某某无故、故意骚扰他人用刀夺走了别人的生命。本案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。他应该扮演故意杀人的罪犯。 20日中午12点左右,开庭时间安排结束后,庭审观察员告诉积木新闻记者,上午开庭审理时,受害人母亲王某亚以及事发时的小区物业保安员出庭作证。观察者网称,凶手梁某某出现在庭审席上。梁某某多次打断包括受害人母亲在内的证人发言,扰乱法庭秩序。上午的庭审中,他感觉梁某某杀人后心情平静:“他在法庭上辩护,称自己杀死了自卫的人,感觉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,也否认自己有精神病史。”上述观察人士还表示,梁奥克在法庭上态度明确,总是为自己辩护。在梁的理解中,他觉得自己是被养大的,不应该因为杀人而失去自由。观察人士还称,法庭上,受害人的母亲王某亚也出庭作证。他距离凶手梁某亚只有几米远。受害人母亲继续盯着梁某亚,感受到了他眼中更多的仇恨。但受害人母亲却克制住了情绪,向法庭讲述了情况。此外,庭审中并未提及梁某某案发前有任何与精神疾病相关的病历。记者在现场了解到,法庭休庭40分钟后将恢复审理。 
